厦门一冰厂 混放食用冰与工业冰 被查
炎炎夏日,各类冰饮畅销,但食用冰是否安全?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8820举报同安一家制冰厂疑似租用民宅,生产不合格食用冰。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
现场>>
工业制冰厂存放食用冰
同安西柯镇吕厝村东头埔几座不起眼的民宅里时不时会传出机械设备的响声——市民小陈(化名)路过此处,偶然发现这些私人民宅仓库里存放着成摞的食用冰块。然而,这些简易的铁皮屋搭盖民宅,是否有资质生产食用冰?距离民宅不远处,就有一家大制冰厂,这些小作坊与大制冰厂是什么关系?小陈对此产生了怀疑。
8月12日接到线索后,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对辖区食用冰市场进行排查,在位于西柯镇吕厝村东头埔一民宅发现一工业用冰加工厂,检查发现民宅内设置有能够制冰的设备——盐水池、制冰仪器等,吊冰的铁架锈迹斑斑。
据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确认,该民宅是一间典型的工业制冰厂,现场并未发现食用冰的制作模具及饮用水灭菌等前道处理设施。由于工业制冰目前并无相关卫生许可要求,所以在民宅内制作工业冰并未违法。但正如小陈所说,在这家工业制冰厂的冻库中,除了工业冰,执法人员还发现冻库的另一隔间存放有食用冰块。
既然是工业制冰厂,冻库里为何有成摞的食用冰?据执法人员了解,该工业制冰厂注册名为“厦门市同安区安在制冰厂”,其负责人也是“源萍冷冻饮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同时经营着食用冰制冰厂。两间制冰厂相距200米左右。制冰厂负责人解释,由于工业冰加工厂离住家更近,为方便管理及发货,日常会将一部分食用冰制冰厂生产的食用冰拉到工业制冰厂的冻库内保存。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工业制冰厂不具备食用冰的生产条件,但是食用冰与工业冰存放在同一冻库内,虽有隔开,还是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为确认现场食用冰质量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抽检了5批次食用冰产品。
处理>>
一批次食用冰不合格已封存待销毁
昨日,抽检结果出炉,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在抽检的5批次食用冰中,其中一批次食用冰的“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检验项目限值为100cfu/g,分五组检验,实测有三组数据超标,最高值达160cfu/g,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抽检结果追溯,该不合格冰块所属的生产批次为2019年7月29日。据生产投料记录,该不合格批次食用冰共生产180袋(规格:3kg/袋)。
这批不合格冰块是否流向市场?执法人员查看企业销售台账,发现较早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但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食用冰流入市场的销售记录。企业解释,因不合格批次产品日期较近,还未销售出库。目前,该批次不合格冰块已被就地封存,等待监管部门的监督销毁处置。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企业加大整改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